由於工商業快速發展,社會變遷,都市人口過度集中,道路交通繁忙擁擠,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問題愈趨嚴重,交通事故佔全國公共安全事故最嚴重之一環。有鑑於此,民國六十四年元月三十一日由本校呈請內政部轉教育部,於同年五月廿三日核淮,正式設立交通學系,並於翌年增設電訊組。民國七十二年於本校警政研究所中增設交通科學組。民國八十六年八月,成立交通管理研究所。又鑑於交通警察實務機關專業人力嚴重不足,特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起,正式增設交通二年技術班。未來乃朝積極培養專業人材、並提昇師資素質,籌劃成立博士班,形成完整的系所體系,以提昇本校學術地位,推動交通警察專業化。
「交通學系暨交通管理研究所」係結合交通運輸管理、交通工程與控制及交通執法理論與方法的應用,以交通警察幹部為培育目標,同時培育具備交通專業管理與執法人材,有別於各校的交通管理或運輸工程管理學系,除了交通運輸及工程的教育目標外,亦需培養交通執法工作的執行及交通事故偵查,為交通運輸管理提供有效的執法與偵查人材。因此,交通學系主要分為三個發展重點:(1)運輸工程與安全管理;(2)交通執法;(3)交通事故偵查。
「治安」及「交通」為警察的兩大任務目標,正確且積極之交通勤務又為最佳之犯罪預防手段,在國內交通問題日趨惡化,交通擁塞、交通事故怵目驚心,交通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夢魘,故基於警察任務之本質,交通警察之任務需求,旨在維持交通秩序、保護交通安全、防止交通事故危害、促進人民福利為職責。故本系(所)之學術發展主軸及教學目標為:(1)交通秩序與安全之維護:培養學生交通執法及交通安全分析技巧及能力;(2)交通管理與控制之研究:配合之交通管理基礎學術課程,培養學生基礎交通學術能力及研究方法;(3)行車事故處理與鑑定技術之提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