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車事故鑑定前置作業的重要性-專題演講報導

發布日期 : 2024-05-10
本學系辦理專題演講,邀請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施主任委員人維蒞校發表「行車事故鑑定前置作業的重要性」;施主委歷任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肇事鑑定科科長、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技正、交通部公路總局南投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秘書,對行車事故鑑定奉獻極大心力。

施主委先由自身擔任此工作的緣起作為開場,講述為何選擇行車事故鑑定這門技術,隨後又與警大師生分享五則有關於警察執法時所涉及的事故,提醒大家專注於眼前執法時,同時必須注意路上行車交通,判斷並運用比例原則,保護自我及第三方用路人。

施主委提出鑑定三大重點:安全、具全、完全,其中『安全』之意涵為先保護自己才能保護他人,馬路如虎口,即便為已發生之事故現場,仍然有許多風險,確認現場安全無虞後再進行鑑定作業;其次『具全』之意涵為蒐證嚴謹不放棄任何跡證,包括人、車、環境、警方問訊紀錄等,所蒐集的證據均為日後事故鑑定之重要證物證詞;最後『完全』之意涵為確認跡證有效轉換不漏接,由現場事故轉換至圖紙上,需要精確製圖並有效使他人明確了解。隨著科技進步,無人機技術也逐漸運用於此現場蒐證,對於有效轉換有相當助益。

最後再以行車事故鑑定葵花寶典中「車禍鑑定有訣竅,依據法規最重要」、「事據跡證當信靠,非憑想像任意套」及「專業道德修養高,審慎結論品質好」為結語,勉勵大家不論身為事故鑑定專家或為執法幹部均有其專業性,秉持職業道德並依法行政,為保障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而努力。